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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霸州市疫情期间出租车运营防控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8 12:46:19

导读:1月19日起廊坊陆续恢复公交及巡游出租车运营,霸州市交通运输局1月19日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出租车运营做好防控工作的通告,详见正文。

  霸州市交通管理局1月19日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出租车运营防控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是通知原文。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站《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出租车运营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大出租车经营者:

  按上级通知要求,防止疫情通过出租汽车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请广大从业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在运营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做好个人防护,要求从业人员在运营途中必须戴口罩,保证体温正常,无发热现象。同时也要监督乘客做好个人防护,体温正常并且佩戴口罩方可乘车;一旦发现发热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市防疫部门报告,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电话: 0316-7220603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做好出车前、收车后车辆消毒,运营途中必须做到一单一通风,保持车辆卫生,座套要及时更换。

  3 、认真落实乘客乘车扫码、测体温制度,做到一车一码(河北健康码),一单一码实名乘车。

  4 、运营范围限于除固安县外的廊坊市域。目前出租站在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北站和市区设立流动检查监督点,全力维护出租市场运营秩序,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运价和私家车非法运营行为;对参与运营出租车辆不遵守疫情期间通知内容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投诉举报电话: 0316一7289001 15033165555 18631696856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站

  2021年01月19日

标签: 疫情  霸州市  通知  防控  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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