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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路南区疫情举报方式(唐山市路南区疫情)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7 07:23:16

导读:经路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扩大疫情线索征集范围,鼓励市民进行举报。

  路南区关于进一步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征集范围的通告

  经路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扩大疫情线索征集范围,鼓励市民进行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关于疫情线索举报举报对象及奖金设置:

  ①举报16日内从湖北返回路南居住的人员信息,经查证属实且被举报人及其家属未如实向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用工单位报备登记的,每条给予300元奖励。

  ②举报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包括外省市及本市其他县市区)有密切接触的在路南居住人员信息,经查证属实且被举报人及其家属未如实向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备登记的,每条给予2000元奖励。举报此类人员有发热症状的信息,经查证属实,每条给予3000元奖励。

  ③举报路南境内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明令停业的场所和明令禁止的人员聚集活动未按要求停业或禁止的信息,经查证属实,每条给予300元奖励。对疫情线索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当日兑现奖金。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二、细则对上述线索,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座机:0315-2596602;手机:17090315365)举报,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社区或村、企业名称)、地址等相关情况,可尊重举报人意愿受理匿名举报。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将如实记录,及时转交责任单位和部门办理,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本通告由路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通告自2020年2月11日起施行。

  路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小编提醒

标签: 疫情  举报人  南区  肺炎  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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