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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如何办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6 01:27:26

导读:人事档案在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可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的证明,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台州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如何办理?

  一、申请条件

  人事档案在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人员

  二、各类证明包括:

  1、存档证明 2、成绩证明 3.经历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 5. 近期表现证明 6.政审证明 7.其他证明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注:委托他人代办的,存档人员身份证可以提交复印件,但复印件空白处需签署委托意见并签名);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非存档人员本人需提供)。

  四、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相关证明以档案材料为依据出具,仅供参考,如有出入,可收集补正相关档案材料内容并申请归档后再予以出具。

  2.相关证明以内容摘录件形式出具。确因工作等需要,需以复制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形式出具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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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复印件  身份证  原件  人员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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