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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建局发通知严禁炒作学区房恶意哄抬房价行为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11:32:50

导读: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该局专门向温州市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恶意哄抬房价等行为。

日前,温州市住建局发出《关于严禁炒作学区房,恶意哄抬房价行为的通知》坚决制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恶意哄抬房价等行为。

  按照通知规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房源发布管理,落实房源核验程序,不得在门店、线上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信息;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业务承接管理,规范委托程序,不接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经纪委托;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得参与炒作学区房的任何活动,严禁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炒作学区房、哄抬房价的信息

  此外,落实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主体责任,对于落实本通知不到位、不全面的企业和个人,行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采取联合惩戒。

  通知发出后相关部门对“恶炒学区房”行为联合行动,重拳出击

  近日,鹿城区房管部门对市二中、温州实验中学、南浦实验中学、十二中周边中介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中介机构56家,挂牌房源2823宗,对发现的116宗不规范发布房源责令下架整改,对发布“专做学区房”宣传广告的9家经纪门店责令整改,取缔相关广告。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布置人员对辖区内的房产中介是否存在“利用虚假考试信息开展经营”行为开展突击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人员72人次,检查房产中介146家,规范经纪机构经营行为。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温州相关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联合惩治的方式,坚决制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恶意哄抬房价等行为。市住建局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下发《关于严禁炒作学区房恶意炒作房价行为的通知》,要求经纪机构规范经营,严禁炒作学区房,全面自查自纠;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准则,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炒作”活动。

  温州将坚决贯彻“房住不炒”的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发展,加强相关网络舆情监测预防处置,继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规范引导,对“恶炒学区房”贯彻“零容忍”,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标签: 学区  房地产经纪  机构  房价  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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