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24 11:31:27
为切实做好瓯海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着力构筑全区市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可接种,请适龄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在7月底前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底前完成第二针接种。
二、即日起,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院、学校、宾馆、酒店、车站等重点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影院、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文化体育及娱乐休闲等人员集聚场所以及各居住小区(村居)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并劝导其及时接种。
三、入境及国内中高风险来瓯返瓯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
四、7月20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假期返瓯未接种的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请尽快完成接种。
五、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执法的同时要对从业人员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如发现未接种人员,要督促其尽快接种,同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形成闭环管理。
六、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主办方应查验参加人员疫苗接种记录,实行疫苗接种准入制。未接种疫苗人员不宜参加活动,如确需参加活动的应立即安排进行新冠疫苗接种或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鼓励在瓯新居民尽早完成疫苗接种。在瓯工作活动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于2021年8月底前在瓯完成疫苗接种的,新居民积分加5分。此政策奖励积分可用于2022年申请积分项目。
八、鼓励全区各景区、电影院、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商场、超市、餐饮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在瓯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九、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温州市瓯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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