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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乡困难群众如何申请办理这几类困难群体保障?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3 02:45:39

导读:2021年8月2日,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那么宿迁市城乡困难群众如何申请办理这几类困难群体保障?详情请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1年8月20日15:15:00

  宿迁市城乡困难群众如何申请办理这几类困难群体保障?

  1、由困难群众或者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办理的地方,申请人可以通过规定的网络渠道提交申请。

  2、经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环节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保障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后纳入保障范围。

  拓展信息

  保障标准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宿迁全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9061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72元。以上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提高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困难群体救助措施,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发放到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手中。同时,要加大督查和抽检力度,确保各项提标政策及时落实到基层。

标签: 群体  困难  标准  街道办事处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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