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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医务工作者科学戴口罩指引(关于医务人员戴、摘口罩)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0 12:00:55

导读: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扬州本地宝为您带来扬州医务工作者等职业暴露人员科学戴口罩指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本指引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原版指引实施。

  职业暴露人员

  (一)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二)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保安、清洁人员等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三)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五)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标签: 防护  口罩  人员  建议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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