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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离婚后怎么买房?(南京夫妻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9 09:25:01

导读:2020年6月1日起,南通居民购买市区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实施办法实施,因离婚析产导致无住房的,在离异满1年后原有住房可不再计算。

  2020年6月1日起,南通实施《南通市居民优先购买市区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实施办法(试行)》,居民在市区首次购房需求,南通市居民在市区(含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下同)优先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因离婚析产导致无住房的,在离异满1年后原有住房可不再计算

  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统一的“首次购房居民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供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意向购房人须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登记。

  (二)资格审核

  市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别在管理平台在线审核申请对象的户籍、社保、住房情况,审核结果同步反馈申请对象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格审核情况在网上同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购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领预(销)售许可证前,应当制定完善的预(销)售方案,公示首次购房居民优先购买的具体房源、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5个自然日)及认购登记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购房人应在集中认购期内凭相关资料进行认购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管理平台进行核验,对符合资格的对象接受登记,并在登记平台内将认购登记情况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四)集中选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对进行认购登记的首次购房居民组织集中选房,并接受公证机关监督。选房结果于24小时内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首次购房居民优先购买的房源,在集中选房后如有剩余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其余房源,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对外销售。

标签: 住房  首次  居民  城乡建设  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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