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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使用苏康码进行信息核查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9 04:21:57

导读:自3月12日开始,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所有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全面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取消现场挂号。

   为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缩短患者在医院等待时间,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诊疗服务。

  《通知》要求,自3月12日开始,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所有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全面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取消现场挂号。对预约挂号确有困难的老年患者等,要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其进行正常诊疗。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拓展预约挂号方式,提供网络挂号、手机APP预约、电话预约、短信预约、诊间预约、门诊现场自助预约、社区转诊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途径,并通过网站、媒体、张贴告示、分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预约挂号方式,稳步推进各项措施细化落地。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全面预约诊疗工作:

  一加强门诊安全管理,充分利用“苏康码”做好患者安全信息核查,实施分类管理。严格做到“一人一诊一室(间)”,在候诊、结算、取药等环节保持患者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要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做好有发热、咳喘等症状患者的排查,对于可疑新冠肺炎病例,严格按照疑似病例转运要求及时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坚决打击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扰乱诊疗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强化督导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医疗机构开展督查,及时了解所辖全部医疗机构预约诊疗开展情况、门诊调整情况、基层承接情况、预检分诊情况及院感防控情况等,对于存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医院内人群集聚,造成院内交叉感染和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要依法依规依纪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注重宣传引导,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实名制就医等政策的宣传,引导公众预约挂号、分时段取号、按时就诊,减少等候时间。各地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有序就医理念。

  提示

标签: 门诊  患者  肺炎  疫情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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