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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哪些情况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南通哪些情况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第三针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8 08:04:18

导读:新冠疫苗已经在陆陆续续普及,接种对象有哪些情况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呢?包括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59岁、发热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者、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等,大家一定要注意,详情请见正文。

  目前阶段,以下情况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1.年龄小于18岁大于59岁

  2.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3.发热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者。

  4.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

  5.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6.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7.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8.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9.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10.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具体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标签: 疾病  疫苗  癫痫  获得性免疫  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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