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镇雄跨省货运车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4 09:32:05

导读: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保障工作,现将进一步落实好跨省货运车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跨省货运车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镇雄县辖区内跨省货物托运主体须根据各地疫情情况,精准调度物资运输业务,尽量降低涉疫风险的同时,全力做好重点疫情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物品、能源物资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二、所有省外来(返)镇货运司机,须提前3天向跨省货物托运主体报备车辆车牌号、途经地、计划抵镇时间,以及同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跨省货物托运主体核对确认后,须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在属地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跨省货物运输业务。

  三、所有跨省货运车辆驾驶员及同乘人员,入镇时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各疫情防控服务点管理,主动配合落实测体温、查验“两码”、落地核酸检测、车辆及货物消毒等防控措施。

  四、全县已开通跨省货运车辆司机及同乘人员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如有需求可立即拨打120电话,就近就医。前往就医时,货运车辆须按照“两点一线”要求,闭环驾驶至指定地点或跨省货物托运主体所在地,沿途不得停留,不得与社会面接触。

  五、所有跨省货运车辆驾驶员及同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对隐瞒行程、伪造行程等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以上通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来源: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3日

标签: 疫情  跨省  防控  车辆  货运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137280.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