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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政策原文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4 07:28:30

导读:2020520,苏州正式发布《关于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的工作意见》,政策如下。

  为更加精准高效促进人力资源集聚,着力打造一支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强化高层次人才和高素质产业工人双轮驱动,增进与“苏州最舒心”一流营商环境的协同效应,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打造“就在苏州”活力城市,激发人力资本新动能

  1. 推动求职招聘“零距离”

  创新打造“就在苏州”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品牌,集成岗位发布、远程应聘、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功能,实现供求匹配的全方位服务。

  依托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延伸服务场景,拓宽服务深度,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互动式服务。

  依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人事经理协会等社会组织,与劳务输出集中地、对口帮扶重点地建立就业促进联盟,2年内全国范围内遴选新增100所以上职业(技工)院校与我市重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

  实施“紧缺劳动者引入计划”,组织重点企业赴外地开展包括环境推介、专场招聘等在内的“苏州日”活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取得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上的劳动者在苏州就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提高1倍。

  修订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降低参保门槛,简化参保流程。制定出台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具体办法,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

  2. 推动创业环境“零温差”。

  健全完善创业政策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能力提升、载体孵化、典型激励等全流程、系统性支撑,倾心打造苏州创业最优生态。

  对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持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劳动者,视同本地户籍人员,同等享受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

  在苏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在苏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外地户籍创业人员,视同本地户籍人员,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开办实体给予开业补贴的标准提高至1万元。

  3. 推动技能成才“零门槛”

  健全职业生涯全周期培训体系,强化梯次化精准培训,形成“人人有机会、努力就成才”鲜明导向。

  持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劳动者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享受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

  放大“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效应,打造24 小时培训课堂。

  创新打造“金蓝领”培育工程,实施技师研修、新兴产业、品质生活三大培训计划,加大对高端技能人才,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职业(工种)及育婴、养老等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的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上述领域职业(工种)优先纳入全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补贴标准上浮 30%,力争年新增高技能人才数保持全省、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畅通劳动者职称评价通道,对取得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的劳动者,全面取消学历、户籍等限制,纳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范围。

  二、打造劳动关系模范城市,筑牢权益维护硬支撑

  4. 促进劳动关系更有序更和谐

  全力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设,总结推广特色经验做法,促进全市和谐劳动关系水平整体提升,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培育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数占单独已建工会且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比例达 65%以上,2022 年底达 75%以上,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修订完善和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加强员工职业发展规划”“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水平”等要素,企业“五一”劳动奖状、企业负责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则上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其负责人中产生。

  非苏州户籍劳动者超过50%的企业,在开展劳动标准制订、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该群体职工代表不低于 50%。

  健全完善工资指导服务机制,率先在全市建筑行业、苏州工业园区纳米产业发布行业性、区域性工资指导价位,探索建立技能人才薪资增长引导机制,促进待遇水平合理增长。

  5. 促进市场主体重法治重诚信

  全面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突出易发生欠薪问题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制造、餐饮、家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治理力度,全面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研究制定劳动者权益维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具体工作办法,构建提前介入、无缝衔接、高效联动工作协调机制。

  注重妇女权益维护,营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

  常态化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开展劳动用工“体检”服务,营造良好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6. 促进劳动维权最便捷最高效

  统筹人社、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监管资源和力量,全面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渠道。

  建立各级人社劳动维权“一窗式”受理平台,在市、县两级仲裁院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庭,实现专案专管,提高仲裁效能。

  在全市两级法院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案件“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由法官独任审理并在2个月内审结,其他案件快审快结。

  完善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负面清单,清单之外所有事项全部免费享受法律服务,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打造生活宜居暖心城市,厚植关心关爱浓氛围

  7. 提升公共服务保障力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控房价保持合理区间。依托苏州市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通过“安居苏州”手机客户端,为劳动者提供便捷规范高效的“一站式”房屋租赁服务。

  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政府提供政策扶持、财政补贴,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土地招拍挂,改造闲置办公、商业用房等途径,3年内筹集建设低租金、小户型的政策性租赁住房10万套(间),尽力满足劳动者居住需求。

  大力实施教育供给提质增量工程,加快建立广覆盖、保基本、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劳动者随迁子女同等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保持全省领先。

  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构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和康复全过程服务,争创苏南区域职业病防治中心,打造安心放心舒心的健康就业环境。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建设智能 化社区综合健康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努力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公共卫生服务。

  用人单位职工无差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覆盖范围,提升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水平,强化大病保险兜底保障功能,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增强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成立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全面提升社会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水平。

  8. 提升服务载体吸引力

  加强“海棠花红”先锋阵地建设,实现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突出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引领广大劳动者跟党走、同奋斗、共成长。

  聚焦青年劳动者,开发上线“苏青惠”云平台,强化服务资源叠加集成,放大服务综合效应,为青年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相亲交友、子女关爱、社会融入等一揽子服务,促进青年劳动者安居乐业。

  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开放工会会员网上入会端口,最大程度吸纳各类劳动者参加工会组织,围绕职工疗养、帮扶救助等深入开展各类工会特色服务。

  推动图书分馆、城市书房等文化阵地向产业集聚地区延伸覆盖,完善城乡“10分钟阅读圈”,为劳动者提供就近暖心的阅读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志愿服务、心理辅导等公益类服务项目,促进社会融入。

  9. 提升先进典型引领力

  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常态化开展全市“最美劳动者”宣传活动,每年遴选1万名,授予“最美劳动者”纪念章;鼓励“最美劳动者”技能提升拓展,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人社部门定点机构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相应培训补贴标准金额给予个人同等奖励,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 1 万元;获得者申请参加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加20分,多次获得者,不累计加分。

  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

  创新开展“劳动光荣周周乐”逐梦新天堂·职工舞台系列文化活动,将生产与文化生活结合起来,把劳动者和文艺工作者结合起来,组织一线劳动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汇演、比赛等活动,组织重点主题文艺汇演和系列文化公益活动,通过全媒体平台报道先进典型,策划播出一批电视节目和网络视频作品,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家在苏州”良好氛围。

  10. 提升政务服务亲和力

  创新开展“一周市长”系列活动,每年排出一周时间,邀请“最美劳动者”代表走进政府办公室、政府会议现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办公场所,多方位参与政府决策管理过程。

  由“一周市长”与相关政府工作部门,共同围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等劳动者关心的事项进行专题研讨,将商议形成的好建议好举措予以应用推广。

  政府在研究制定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时,通过“一周市长”广泛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建议。

  紧扣劳动者代表的真实讲述和心得体会,采用推送工作日记、体验活动视频等多元方式,深度宣传报道。

  让政府决策更加贴近劳动者需求、关爱劳动者生活、支持劳动者成长,全面提升社会公众认同感、获得感与满足感。各县级市(区)、镇(街道)政府及劳动者服务相关责任部门,参照“一周市长”模式,专题开展“一周市长(区长)”“一周镇长(主任)”“一周局长(主任)”等系列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要素配置和资金需求;用好“对标找差、再攀新高”常态化机制,争创更多亮点品牌;强化规划引领,将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纳入各级“十四五”规划及教育设施布局、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点专项规划,广泛动员劳动者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法治城市、平安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和韧劲,久久为功打造苏州城市新品牌、新标志。

标签: 劳动者  苏州  户籍  政府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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