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苏州市户籍准入实施细则及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公示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4 02:39:41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和积分落户管理,苏州市公安局根据上述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现对《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经十二届市委第173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5号)《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苏府规字〔2020〕16号)于2020年11月26日正式颁布,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和积分落户管理,苏州市公安局根据上述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现对《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苏州市公安局反馈,反馈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在未正式颁布前,有关部门不接受相关政策咨询,敬请谅解。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8日

  二、反馈地址及电子邮箱

  1、邮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贤路555号苏州市公安局

  人口管理支队,邮编:215131

  2、电子邮箱:szjfgl@163.com

  附件:1.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标签: 苏州市  实施细则  流动人口  户籍  征求意见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135911.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