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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司法行政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3 02:12:38

导读:为全面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现通告如下。

  园区司法行政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9日前暂停苏州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线下办理业务。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法律服务需求可通过电话、网络等线上平台办理。主要线上服务渠道提示如下:

  1.法律援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法律服务需求,可拨打公共法律热线12348或登录江苏法律服务网(苏州站)(http://sz.js.12348.gov.cn)。

  特殊情况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预约办理:0512-66683798、0512-66683719 (法律援助中心)。

  2.法律咨询:

  如有法律事项需要咨询,建议登录12348江苏法网:http://js.12348.gov.cn/进行网上法律咨询,也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进行电话法律咨询。

  3.人民调解:

  如有纠纷需要申请人民调解,建议优先通过电话的方式咨询或申请,咨询电话:0512-66683792、0512-66683793。

  4.社区矫正:

  如有社区矫正入矫报到等事项需要咨询,可通过拨打0512-66683787进行电话咨询。

  5.行政复议:

  拟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请优先选择邮递渠道申请行政复议,邮递渠道的相关信息:

  (1)收件人: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

  (2)邮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

  (3)邮政编码:215021;

  (4)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字样,联系咨询电话:0512-66683725。

  三、因特殊需要预约来办事人员应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接待。

  友情提示:

  我们建议广大市民“法律服务事项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尽量选择线上办理途径,减少现场办理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守护您的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全力有序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来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对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告。

  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

  2020年2月2日

标签: 苏州  法律服务  行政复议  线上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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