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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疫情期间工资发放规定 广西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3 12:44:04

导读: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春节延长了假期,这些日子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呢?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工作日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要了解工资怎么发,先要知道这三个概念意味着什么。

  简单来说:

  工作日,工资正常发放;

  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具体到今年来说:

  属于法定休假日的为大年初一至初三(1月25日—27日),这3天如果加班,可以索要3倍工资

  国务院将春节假延长到了大年初九(2月2日),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初四至初九这段时间参照休息日处理,如果加班,可以申请补休或索要2倍工资。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

  1.被隔离的员工怎么办?

  被隔离后不能上班,企业要正常支付报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隔离结束后员工仍要治疗的,怎么办?

  企业按病假标准支付工资。

  3.企业经营困难,工资怎么发?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员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合同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标签: 工资  员工  企业  休息日  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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