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2022桂林市灌阳县森林防火禁火令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2 06:49:24

导读:本文将主要为大家提供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具体详情还请见正文哦~

  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近期以来,我县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未来3天我县仍持续3级高危森林火险等级。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林业局、气象局联合发布的2022第一期《高森林火险预警》、《森林火险红色预警通知》(市森防字〔2022〕 3号)要求,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现发布灌阳县森林防火禁火令:一、禁火时间:2022年4月7日至4月11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规定:禁火期内,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必须禁止以下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草、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梗、地梗草、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全县护林员和森林、林地、林木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在其管护和经营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必须加强巡查管护,采取有效措施,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举报;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县防灭火办。

  五、各乡(镇)、林场、自然保护区要立即组织森林防火巡查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要做好重点林区、重要区域、自然保护区的野外火源管控。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护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要加大火案查处、处罚力度,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六、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短信、微信及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禁火令家喻户晓。

  八、凡违反本防火禁火令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灌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

标签: 森林  森林防火  灌阳县  火灾  火险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news/jiaodian/12854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