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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柳信息申报常见问题汇总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2 04:41:25

导读:紧急通知!所有于2020年2月22日24时后进入柳州的人员(包括非柳州市户籍人员及柳州市户籍返柳人员)都需主动如实申报入柳信息!

  1、需要申报的入柳人员包括哪些?

  本次自主申报的入柳人员是指:2020年2月22日以后从外地进入柳州的人员,包括非柳州市户籍人员及柳州市户籍返柳人员。

  2入柳人员登记的信息内容包括哪些?

  入柳人员信息申报的内容包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健康情况、来(回)柳方式、现居住地等信息。

  3、从五县回柳州市区需要申报吗?“入柳”的“柳”是单纯指柳州市区吗?包含柳城、鹿寨、三江、融水、融安吗?

  就网友关注的问题,咨询了柳州公安部门,得到的答复是:不用。也就是2月22日后,从五县(鹿寨、柳城、融水、融安、三江)回柳州市区是不用申报的。

  4、如果我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次进出柳州,需要每次都申报吗?

  疫情期间,每次进入柳州后均要及时申报登记

  5、登记上报入柳人员信息的渠道有哪些?入柳人员个人如何申报登记信息?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东)、学校、商家如何申报入柳人员信息?

  可直接登录“龙城市民云”APP上的“龙云e报”系统或到所在社区(村屯),在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指导或协助下通过“龙云e报”申报等两种方式。

  6、入柳人员如果有单位的,或者居住在出租房等的,个人还需要进行申报吗?

  个人对入柳情况主动进行自主申报,是积极参与全市疫情防控、维护个人权益的一个重要举措和表现,不用担心多报、重报。

  7、用人单位、房东、学校、商家不按规定进行申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用人单位、学校、各类商家、机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出租屋出租人或管理人以及提供房屋供亲友居住的个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上报入柳人员信息并落实防控措施,拒不配合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视其情节依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入柳人员不如实申报,或者有隐瞒从疫区出行史、与疫区返回人员接触史的,不配合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入柳人员不如实申报,或者有故意隐匿、瞒报本人或亲属疫区出行史、涉疫行程以及与疫区人员接触史等信息的,视其情节依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此次自主申报工作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什么时候结束?

  此次自主申报工作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政府宣布疫情结束之日止

  10、群众发现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的行为如何进行举报?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用人单位、出租房屋、学校、机构及入柳人员未按要求进行登记报告,以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请通过“龙云e报”中的“网上举报”功能或拨打各县区举报投诉电话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

  柳北区:0772-2802642

  城中区:0772-2820189

  鱼峰区:0772-3162460,3161033

  柳南区:0772-3725100

  柳江区:0772-7219062

  柳东新区:0772-2671143

  北部生态新区:0772-3513181

  柳城县:0772-7612267

  鹿寨县:0772-6818120

  融安县:0772-8137955

  融水县:0772-5124119

  三江县:0772-8615259

  

标签: 人员  柳州  疫情  防控  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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