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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哪些单位和人需要缴纳生育保险?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1 11:11:21

导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在职职工

  清远哪些单位和人需要缴纳生育保险?

  1.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在职职工

  2.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3.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注:上述所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上述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生育

  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标签: 医疗费用  军籍  职工  单位  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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