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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清城区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1 01:08:47

导读:全区范围内公墓(含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烈士纪念设施,实行临时性闭园措施,暂不组织和接待现场纪念和祭扫活动。

  关于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我市周边多地市相继出现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清明期间传统的现场祭扫活动易加大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区范围内公墓(含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烈士纪念设施,实行临时性闭园措施,暂不组织和接待现场纪念和祭扫活动;暂停举办骨灰树葬、骨灰花葬等人群聚集活动;延期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费用。具体开放时间及管控措施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二、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采取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群众可进入“粤省事云祭扫”小程序、“清远市殡葬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网络祭扫。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三、倡议外地人员、外出务工人员暂不返乡祭扫,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尤其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工作生活的乡亲,清明期间暂缓返乡祭祖探亲。

  四、在农村私墓祭扫的本地乡亲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要求,提前到村(居)委会进行报备,不得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上山,主动配合检查。不得组织联宗祭祖,不得开展超过20人的聚集祭扫以及聚餐活动。

  面对疫情,保护好自身健康就是对家庭、对社会的最大负责,就是对逝者的最好告慰。十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清远市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标签: 疫情  骨灰  清远市  防控  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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