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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清远有奖发票活动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1 11:59:24

导读:从2022年5月1日起,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详见全文!

  2022清远有奖发票活动(奖金+时间)

  发票开具的时间为今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个人消费者取得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的普通发票即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活动入口: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2022年5月18日起开通)

  参与方式:自2022年5月16日起通过“粤税通”“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自2022年5月18日起也可通过“粤省事”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个人消费者登记参与活动的发票信息实行两次开奖

  开奖方式:

  第一次为即时开奖,个人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可通过“粤省事”“粤税通”,或者“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直接参与即时开奖。

  个人消费者自2022年5月16日起至2022年7月初正式启动开奖之前登记的发票信息,集中开展一次性即时开奖。2022年7月初正式启动开奖之日起,即登记即开奖。

  即时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元、100元、200元。

  第二次为定期开奖,开奖时间为2022年7月初、10月初,2023年1月初。凡已参与第一次开奖的普通发票均可参与定期开奖。

  定期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万元(税前)、5万元(税前)、10万元(税前)。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红字普通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3)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4)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

  (2)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标签: 发票  普通发票  日起  月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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