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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0 01:56:37

导读: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市全民免疫屏障,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建议广大市民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主动积极接种疫苗。

  汕头市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湖南、河南、江苏等地先后出现本土病例。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国家实施新冠疫苗免费接种,这是党和国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全民免疫屏障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市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感染的重要途径和防控手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根据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现阶段凡年满12周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居民尽快完成接种。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动员督促完成接种。

  3.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学生及其同居住人员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时查验。

  4.加强大型会议(活动)健康管理,会议(活动)主办方应查验参加人员的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执法时要对从业人员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如发现未接种的人员要求其及时接种。

  5.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苗接种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筑紧筑牢全民免疫屏障,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贡献“一臂之力”!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1年8月6日

标签: 疫苗  疫情  病毒  防控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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