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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5日起澳门入境人员有关健康管理服务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09-09 04:28:45

导读:自7月15日上午6时起,对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那么对入境人员的健康管理服务有何规定?

  自7月15日上午6时起,对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

  入境人员有关健康管理服务规定

  (一)活动范围。

  自7月29日上午6时起,从粤澳口岸入境广东暂不实施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的人员,入境后活动范围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9市扩大至广东省范围

  (二)熟悉了解并承诺遵守内地疫情防控规定。

  所有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省人员,须作出如下承诺:来粤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行史;配合、服从内地各级政府及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内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入境后14天内每天使用“粤康码”申报健康情况并做好个人防护;不擅自扩大活动范围。

  (三)自主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入境人员在入境后14天内,需每天登陆“粤康码”使用“港澳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功能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其中,在粤有固定居所或工作单位的入境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14天内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入住酒店(包括公寓式酒店)的,应向酒店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入境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疲倦乏力等不适,应及时到定点医院治疗排查,并向当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

标签: 人员  广东省  疫情  口岸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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