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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继承遗产认不认(胎儿继承遗产认不认母亲)

来源: 最后更新:23-04-26 01:27:00

导读:1.胎儿可以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应当为胎儿
1.胎儿可以继承遗产,根据《继 承法》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3.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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