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开庭次数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一般开庭一次即会判决离婚,但某些特殊情况还是要根据实际来决定。
2、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批准。对方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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