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4-12 12:21:16

导读: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1、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对价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房屋。2、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擅自出售共有房屋,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
1、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对价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房屋。


2、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擅自出售共有房屋,损害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即使已经过户,夫妻另一方都可以主张追回该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flbk/82367.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