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主体与客体

来源: 最后更新:23-04-01 03:52:30

导读:1、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包括:(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了虚假的信息并且加以传播的行为;(2)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3)客体是侵犯了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
1、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包括: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了虚假的信息并且加以传播的行为;
(2)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


(3)客体是侵犯了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flbk/70631.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