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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