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固定权是表演者的财产权利,是指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对现场表演进行录音或录像之后,表演活动就被首次固定在了物质载体上,形成了表演活动的复制件。表演者在表演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时需要履行一定义务: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时,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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