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好意施惠方如果不存在过错的,那么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属于这一方责任的,则需要赔偿,但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同时如果是故意或者是是因为过失来进行造成了他人的伤害,那么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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