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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是如何构成的(抢夺单位的印章怎么处理)

来源: 最后更新:23-03-10 03:26:22

导读: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公文、证件、印章而盗窃、抢夺或毁灭的,不能构成木罪,但可构成他罪如盗窃罪、抢夺罪等。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或为了招摇撞骗,或为了出卖谋利,或为了自用,等等。不论动机如何,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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