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刑法中包庇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包庇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呢

来源: 最后更新:23-06-03 02:41:51

导读: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包庇罪定罪处罚。事前与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包庇罪定罪处罚。事前与犯罪分子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向组织、强迫卖淫犯罪集团通风报信的;   
(二)二年内通风报信三次以上的;   
(三)一年内因通风报信被行政处罚,又实施通风报信行为的;   
(四)致使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未能及时归案的;   
(五)造成卖淫嫖娼人员逃跑,致使公安机关查处犯罪行为因取证困难而撤销刑事案件的;   
(六)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flbk/135534.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