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规定,是购房方及开发商双方之间自主协商的事情,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还是需要注意地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购买价值一百万的房子,那么交纳的定金最多就不宜超过20万。
二、另外,买房的人需要注意,购房定金给了之后,一般因为个人原因不想继续买房了的话,就很难退回来了,具体地话,不想买房了,只有在下面几种情况才可以要求退还:
(一)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二)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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