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非法转租的处理如下:承租人非法转租土地的,承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义务,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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