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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应该怎么办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0 05:11:16

导读: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对租赁关系没有影响,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对租赁关系没有影响,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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