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一)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二)审查
(三)作出办理意见
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审核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申请报告(报告须明确申请理由及技能人才在本单位公示情况)及公示材料;
(三)企业员工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非全国、全省统考或非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须提供经本市职业技能水平测试合格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续签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纸质材料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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