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9 08:43:36

导读: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如下:1、重婚行为,包括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行为人以殴打、残害、强行限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如下:
1、重婚行为,包括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行为人以殴打、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


4、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经常故意地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
5、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flbk/110886.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