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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的分居可判离婚(什么样的情况叫分居)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5 04:06:13

导读:1、夫妻一方已经提出诉讼离婚,经过调解仍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准予离婚。2、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时,应当准予离婚。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夫妻一方已经提出诉讼离婚,经过调解仍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时,应当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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