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罗浩律师建议:鉴于对于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只要在年利率36%内,都不能要求出借人返还。因此,出借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和利息,发生争议后,由法院来做综合计算和评定,超过部分不予支持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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