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 最后更新:24-04-08 07:33:10

导读:婚前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为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为是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的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更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归一方所有。

婚前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为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为是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的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更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归一方所有。

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子女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应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产权份额。

李晓娟律师办理婚姻案件时经常遇到的问题解答:

以上的分割结果,是在双方父母的出资,既没有证明是对子女的借款,也不能证明是对双方赠与的情况下的出的结论。

否则,针对不同情况,法律上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出资是向双方父母的借款,比如,双方作为借款人,分别向自己的父母出具了借条,那么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两个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房产分割时会按照一比一的比例对半分割。当然,双方应共同偿还双方父母的借款,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出资时,明确表示出资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与,那么,在婚后的时候,双方应按照1比1的比例分割房产。由于是赠与,夫妻二人也无须向双方的父母承担还款义务。

附民法典对共有的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标签: 名下  子女  父母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falv/96766.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