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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财产怎么办,如何分割(离婚案财产如何分割及继承)

来源: 最后更新:24-04-07 12:35:37

导读:离婚案财产应当进行协商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通常会平均分割,夫妻分别管理的财产,归夫妻个人所有,夫妻共同参与投资的,根据投资的财产金额的比例以及具体收益进行协商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属于单方财产的归一方所有,共同经营的根据投资比例进行分割,婚前个人财产的损耗,离婚是另一方不予承担。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6、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7、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8、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9、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平均分割,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根据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人员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优先考虑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分割财产,离婚的财产首先会经过协商过程,协商不成会执行判决。

标签: 财产  夫妻  夫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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