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3-07 04:35:52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8、9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案件受理费:
第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第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第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第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五,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 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贝因美奶粉事件:贝因美仓库3.2吨2008年问题奶粉贝因美奶粉事件,2010贝因美奶粉最新事件——贝因美仓库
圣元优博奶粉最新事件—圣元优博奶粉有死虫子 2024贺岁币淮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2024贺岁纪念币淮南徽商银行审核未通过怎么办? 淮南乙肝高危人群有哪些?(淮南乙肝高危人群有哪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