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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时被家暴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 最后更新:24-03-05 10:39:40

导读: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实际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强制、威胁等原因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

家暴这个词估计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同时每次爆出家暴的时间都会受到广泛的关注,女性一般在结婚后由于太过依赖对方,全身心的都交给对方,所以并不知道对方会对自己进行家暴,加上前期男方各种甜言蜜语,女方就被冲昏头脑,更是在怀孕的时候对方家暴自己也不知道挣扎,那女方怀孕时被家暴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面对家庭暴力,如何寻求帮助,保护自己: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近亲属可以向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收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予以帮助和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有权及时劝阻发生的家庭暴力。

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实际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紧急情况下,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实际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强制、威胁等原因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表其申请。

标签: 家庭暴力  自己的  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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