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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 最后更新:24-02-19 05:03:30

导读:根据交通事故伤鉴定标准,对于伤情稳定之后,依旧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者社会交往能力完全丧失等的情形,一般会被鉴定为一级伤残。此伤残等级的受害者,伤情极有可能并不能恢复,故此获得的赔偿金,比其他等级要

一、交通事故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鉴定标准具体如下: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不能完全自己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去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的时间,影响权利的保护。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相关部门,在受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请求之后,若是决定受理该请求,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并且在限定的期限内得出鉴定结果。通常来说,若是被鉴定为一到十级的伤残等级,受害者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

标签: 鉴定  伤残  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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