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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12-29 10:40:13

导读:婚姻无效案件的立案条件是原告需要和案件有相应的利害关系,重婚案件除外,因为重婚涉嫌刑事犯罪,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举报,此外,被告的信息明确,原告有具体的诉求,有婚姻无效的事实和理由,法院具有管辖权。

一、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无效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和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并无直接关系,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四、婚姻无效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在我国,会造成婚姻关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重婚,双方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或者双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其中重婚构成犯罪,所以除了重婚这种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之外,其他情况下都要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法院才能立案。

标签: 案件  原告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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