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12-29 02:35:0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二条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三)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广东茂名2024高考表演类笔试科目 茂名艺考分数线12月1日前,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
郭碧婷向佐绝美婚纱照,竟然出自他手? 拒绝盲穿!哪个牌子的哺乳内衣好? 中国普法12月7日宪法宣传周答题答案 12月4日普法 刘和平:没有了所谓“邦交”,台湾会活得更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