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6-03 12:42:03
一、根据规定承诺迟到还能成立合同吗?
承诺迟到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
《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六条 【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
三、承诺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因此,第三人进行承诺不是承诺,只能视作对要约人发出了要约。如果订约的建议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并且如果该订约建议可以构成要约,则不特定人中的任何人均可以作出承诺。不过实际上,最后能够作出承诺的,只能是特定的人。比如悬赏广告。
(二)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是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当然要向要约人作出。如果承诺不是向要约人作出,则作出的承诺不视为承诺,达不到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三)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这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
(四)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的承诺期限已过,或者已超过一个合理的时期,则不应再作出承诺。如果承诺期限已过而受要约人还想订立合同,当然也可以发出承诺,但此承诺已不能视为是承诺,只能视为是一项要约。
可见,承诺迟到并不代表合同一定不能成立。承诺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对于迟到的承诺,要约人没有做出任何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若受要约人还是想要和要约人签合同,迟到的承诺可以视为要约,此时,受要约一方会变成要约人。
标签:
妻女、情妇协助收受利益,澳门前贸促局主席张祖荣涉贪案重审宣判:总刑期从5年增至8年
汪文斌履新驻柬埔寨大使 中国驻突尼斯大使汪文斌简历
洞庭湖突发决堤!省委书记凌晨调度,省长连夜赶赴现场
菲律宾绑架案追踪丨为何“李娜”可以设陷成功?资深外贸人:骗子有几处不寻常的做法
【环时深度】台湾渔船被大陆海警查扣,岛内反思“台独”坑渔民
交接一天完成!苏纳克辞职,英国迎来新首相斯塔默
什么是灯芯绒面料 什么是灯芯绒面料图片
5寸照片是多大尺寸 5寸照片是多大尺寸像素
丰田霸道2021款报价及图片(2022丰田霸道新款价格)
怎么查笔记本内存条型号 怎么查笔记本内存条型号和型号
企业邮箱如何申请注册 如何创建企业邮箱谷歌企业邮箱(企业邮箱如何申请注册)功能对比原创2021-03-26 17:51
赵保路简介(赵保乐个人资料简历) 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那首是什么歌 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那首是什么歌名 天地男儿剧情介绍(天地男儿剧情介绍电视猫) 九五至尊剧情(九五至尊剧情介绍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