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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解决劳务合同纠纷是否追加合伙人?

来源: 最后更新:23-05-14 03:18:49

导读:诉讼解决劳务合同纠纷一般是可以追加合伙人的。不管是要劳动争议,还是劳务争议发生之后,那么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若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合伙人对于案件的审理是非常重要的,应当追加合伙人参与诉讼。

一、诉讼解决劳务合同纠纷是否追加合伙人?

诉讼解决劳务合同纠纷一般是可以追加合伙人的。劳务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应当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二、合伙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

1、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有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是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

2、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动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按照规定债务承担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 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劳务合同纠纷发生之后,那么一定要注意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比如说可以选择而诉讼或选择调解的方式来处理,而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是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以及《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来处理。此时需要注意合伙人是否能够被追加为被告,应该根据案情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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