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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来源: 最后更新:23-05-12 07:37:38

导读:只要存在有非法生产窃听或者是窃照相关专用间谍器材的,那么就可以认定犯罪,构成犯罪者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的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的定罪:非法生产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应当以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来定罪。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的处罚:既遂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既遂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构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这些工具是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技术侦察,履行安全保卫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有以营利为目的,则不必过于苛刻,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

三、间谍器材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非法间谍专用器材流入社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失,尤其是秘密联络、截密电子设备等流入社会将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全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予以特别管理的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是用来秘密侦听、拍摄侦查对象的言语、行动的工具,其余如空发式收发报机、密码本、密写工具、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是用来进行秘密联络、破译密码、截密的工具。包括:

(1)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

(2)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3)用于获取绝密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4)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2、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认定和量刑处理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判决处理,特别是对于犯罪事实的认定,还需要基于其间谍器材的认定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非法生产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管理的秩序,只要实施此行为就可以认定为犯罪,一般处罚的标准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定,轻者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严重者是会高达七年有期徒刑,而且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如果是过失不会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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