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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超员追究刑事责任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8 12:19:38

导读:大型载客汽车超员15人以上的,中型载客汽车超员载10人以上的,驾驶其他类型的汽车超员7人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严重的超载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驾驶员可以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超员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

(二)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

(三)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

二、超载立案后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三、超载立案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四、超载不构成犯罪行政处罚的流程有哪些?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4、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超载不构成犯罪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超载行为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也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超载的具体情况予以行政处罚。对超载行为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的,性质非常严重,驾驶员积极主动的配合调查处理才有可能被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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