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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不退赃能减刑吗? 诈骗罪没有退赃可以减刑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7 12:39:43

导读:诈骗罪不退赃能减刑,但前提是触犯诈骗罪的行为人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即行为人在被执行刑罚的时候,认真的遵守监狱内的规章制度、积极的接受监狱内的教育改造,并且主观上有悔改表现、客观上存在重大立功表现的,此

一、诈骗罪不退赃能减刑吗?

如果罪犯有立功表现,是可以减刑的,如果重大立功,则应当减刑,因此,犯诈骗罪没有退赃,依然是有机会减刑的,但是如果积极退赃的话,会被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一般来说获得减刑的几率要大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类。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在犯罪行为人因为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事处罚之后,在犯罪行为人执行的时候,如果是犯罪行为人存在法定减刑的情形,在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之后,可以对该犯罪行为人予以减刑,此时该触犯诈骗罪的犯罪行为人是否退赃并不影响减刑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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